中山超市移動花車貨架定制: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餓了么主體運營公司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與騎手的糾紛一審判決書近日公開。
中山超市移動花車貨架定制:一名餓了么騎手在送餐過程中發生事故致二級傷殘,將餓了么主體運營公司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被告稱與原告不存在雇傭關系,不應由被告承擔原告損失。法院認為雙方系通過互聯網建立的新型用工關系,符合雇傭關系特點,最終判決被告餓了么賠償原告百萬元。
中山超市移動花車貨架定制:根據判決書信息,2016年8月,蜂鳥眾包平臺一名騎手在送餐過程中發生事故受傷,經鑒定為二級傷殘,遂將餓了么告上法庭。餓了么方面表示與騎手不存在雇傭關系,不應承擔其損失。最終法院認定雙方系雇傭關系,判決餓了么賠償騎手1090096元。
判決書信息顯示,中山超市移動花車貨架定制:被告系蜂鳥眾包App送餐平臺及“餓了么”送餐平臺的運營商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稱“餓了么”),原告王某則是蜂鳥眾包App平臺上注冊的送餐員(騎手)。2016年8月1日2時11分,該騎手通過平臺接單送餐,后在送餐過程中發生事故受傷。住院診斷為復合性外傷、腦挫裂傷、顱骨骨折等11處損傷,入院治療30天。接單送餐前,該騎手已通過平臺購買了保險,保險有效期至2016年8月2日0時。
騎手主張,中山超市移動花車貨架定制:其與餓了么構成勞務雇傭關系,系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傷。但餓了么辯稱,該騎手與平臺并不存在雇傭關系,實為居間服務關系,不應承擔騎手的損失。騎手在平臺注冊時,已明確接受《餓了么蜂鳥眾包配送協議》的所有內容,協議的第一條已明確說明配送平臺僅代商家發送配送運單信息,為商家與配送人員提供網絡信息服務;該協議第五條已經明確約定雙方的責任義務關系,因完成配送服務而遭受人身損害,平臺不承擔任何責任。
中山超市移動花車貨架定制:法院認為,該騎手在餓了么公司運營的蜂鳥眾包App平臺上注冊,接收來自餓了么訂餐平臺上的外賣配送任務,通過平臺領取報酬,平臺亦根據騎手的送餐成績進行獎懲。由此可見,雙方雖未有簽訂書面勞動或勞務合同,但事實上騎手系根據餓了么的訂單要求從事配送服務,接單后的整個配送活動受到被告的指示、管理與考核,并從餓了么處領取報酬。從雙方控制關系看,雙方之間系通過互聯網建立的一種新型用工關系,符合法律意義上的雇傭關系特點。
中山超市移動花車貨架定制:法院還認為,公民生命健康權應受法律保護。因雙方已構成事實上的雇傭關系,餓了么作為雇主應當對該騎手因本次事故產生的合理經濟損失予以賠償。但考慮到騎手在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情況下,無證駕駛挪用牌號的普通二輪摩托車上路,自身存在重大過錯,故餓了么應按照60%的責任比例賠償騎手因本次事故遭受的損失。
中山超市移動花車貨架定制:此外,法院提出,騎手因本次事故受傷嚴重,已構成二級傷殘,精神必然遭受巨大痛苦,餓了么應承擔相應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以3萬元為宜。2019年10月,法院作出該案一審判決,餓了么應賠償騎手因本次事故產生的護理費、務工費、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共計1060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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